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指的是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形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在设立时,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营业期限,比如规定公司营业期限为 20 年,当这 20 年期满,公司就可能面临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解散。不过,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次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当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法定程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时,公司就会解散。《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再者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当公司进行合并时,比如 A 公司和 B 公司合并成 C 公司,那么 A 公司和 B 公司就会解散;公司分立时,例如 A 公司分立为 B 公司和 C 公司,A 公司可能就会解散。《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然后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比如没有按时进行工商年检、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等,相关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者将其撤销,这种情况下公司也会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应当解散。 最后是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