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取无产权车库转租费合法吗?
我所在小区的开发商要收取无产权车库的转租费,这让我很困惑。我不清楚这种收费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我想了解开发商在没有车库产权的情况下,有没有权利收取转租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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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无产权车库转租费通常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房地产交易角度来看,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规,未依法登记并获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禁止转让的。如果开发商选择将车库买卖契约与商品房买卖合约分割开来处理,就独立的车库购买事宜而言,开发商应持有车库的所有权,并且交易双方所达成的车库买卖方案理应具备实际产权证书,否则该车库便无法成为合法的买卖标的物。例如,在开发商尚未获得地下室的预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明的前提下,其不得擅自进行出售行为。 其次,从民法典相关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如果车库没有产权,其归属不明确,开发商随意收取转租费缺乏合法依据。 最后,如果开发商没有产权却强行收费,业主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行,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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