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协商调动职工岗位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公司未经协商擅自调动职工岗位的行为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变更这一法律概念。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如果要对里面的内容,比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进行改变,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并达成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公司如果要调动职工的岗位,必须和职工商量,并且要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没和职工商量就调动岗位,明显违反了这条法律规定。 当公司未经协商擅自调动职工岗位时,职工有多种权利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拒绝到新岗位工作,并且仍然有权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公司因为职工拒绝到新岗位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职工有可能获得一笔经济赔偿。 从法律后果来看,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方面,如果职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让职工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并且要补发职工在被错误调动岗位期间的工资。另一方面,如果职工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的。 综上所述,公司未经协商调动职工岗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职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公司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职工岗位调动等问题时,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与职工进行充分的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