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按规定报销被辞退,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在探讨员工未按规定报销被辞退,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得明确公司的报销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报销规定,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公司的报销规定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且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员工未按照规定报销,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然而,并不是员工一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就可以随意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违反”。对于未按规定报销这种行为是否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未按规定报销,比如只是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等小问题,一般不应该认定为严重违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直接辞退员工,可能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员工多次故意不按规定报销,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秩序等,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辞退员工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员工未按规定报销被辞退,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公司规定的合法性、员工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