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照变更名称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执照变更名称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流程。 首先是准备材料阶段。需要准备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这个申请书就像是您向登记机关表达变更意愿的正式信件,要清晰表明您要变更公司名称这件事。还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这是为了明确办理变更事宜的具体人员。另外,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也必不可少,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要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最后,要准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这两份文件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它规定了公司新名称下的各项规则。 接着是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提交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就相当于把您要变更名称的申请和相关依据交给了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拿到新的营业执照意味着公司名称变更在工商登记层面已经完成。之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后续工作。比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因为公司名称变了,税务登记信息也得更新,不然可能会影响纳税申报等税务事项。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公司的一个重要身份标识,名称变更后也需要相应更改。同时,要通知公司的各个合作伙伴、客户等,让他们知晓公司名称的变更,避免因名称不一致而产生业务上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所以,公司在变更名称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