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合并分立之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我自己有一家小公司,最近在考虑和另一家公司合并,或者把公司分立。但我很担心合并或分立后公司之前的债务该怎么处理,是由新公司承担,还是按什么比例分担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清楚。
展开 view-more
  • #公司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和分立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常见的重大变更行为,而关于合并分立后债务的承担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来说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组合为一个公司的行为,一般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也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意味着,无论哪种合并方式,合并前公司的债务都由合并后的公司来承担。也就是说,如果A公司吸收合并了B公司,那么B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就由A公司承担;如果C公司和D公司新设合并成E公司,那么C公司和D公司合并前的债务都由E公司承担。 接着看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一般有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情况。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通常情况下,分立前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比如F公司存续分立成F公司和G公司,那么F公司分立前的债务,F公司和G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F公司或G公司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不过,如果在分立前,公司和债权人有关于债务承担的其他书面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