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补偿金是否合法?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恶意拖欠工资,现在说会给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给补偿金的做法在法律上合不合法,也不知道给多少才合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公司给的补偿金是不是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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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资给予补偿金是合法的。在解释这一点之前,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恶意拖欠工资。恶意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明明有能力支付工资,却故意找借口不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就表明,当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时,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还有权要求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和相应的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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