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打算维权。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话,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对此做了规定,我该怎么计算应得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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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就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应付而未付的工资,具体比例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其次,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5个月,公司拖欠他工资,他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公司逾期不支付,还可能要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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