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几个月工资都没按时发,生活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金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有的话,该怎么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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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补偿金的。 首先,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发出支付通知后,仍然不支付拖欠工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单位拖欠工资1万元,若符合此情形,可能需额外支付5000元到1万元的赔偿金。 当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用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等。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需要额外支付的补偿性费用,带有一定惩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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