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补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公司搬迁补偿金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需要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公司搬迁的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如果属于这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就有权获得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该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个例子,如果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5000 = 17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三倍就是9000元。小张月工资是12000元,他在公司工作了15年,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9000×12 = 108000元。另外,在计算月平均工资时,工资的范围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总之,公司搬迁补偿金的计算要结合员工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