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发现得病了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从公司辞职了,最近去体检发现自己得了病,怀疑和之前的工作环境有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赔偿吗?该怎么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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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辞职后发现得病了,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所患疾病是职业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即使已经辞职,只要能证明该职业病是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所致,就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一般需要先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其次,如果所患疾病并非职业病,而是普通疾病,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要求原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因为普通疾病与工作之间通常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导致员工在工作期间身体受到损害,进而引发疾病,那么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过,员工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用人单位的过错与自己所患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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