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更换派遣公司后补偿怎么计算?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现在公司要更换派遣公司。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是怎么算的。我在现在的派遣公司工作了几年,也不清楚新公司接手后,我的工龄、薪资等方面会不会有变化,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补偿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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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遣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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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当用人单位更换派遣公司时,劳动者可能会面临补偿计算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补偿计算方式。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当更换派遣公司时,涉及到的补偿问题主要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本单位”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通常指的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如果原派遣公司在更换派遣公司的过程中,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原派遣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原派遣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转移到新的派遣公司,并且原派遣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在原派遣公司的工作年限将合并计算为新派遣公司的工作年限。这意味着,如果后续新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会将劳动者在原派遣公司的工作年限一并考虑。此外,如果在更换派遣公司的过程中,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其他损害,如工资拖欠、福利待遇降低等,劳动者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的赔偿。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总之,更换派遣公司后补偿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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