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打成十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当被别人打成十级伤残时,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多个项目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这指的是为了治疗因伤害导致的伤病,在医院接受各种检查、治疗等所花费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医疗费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方面,如果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方式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残疾赔偿金也是重要的一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一般是10%。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