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十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金额的计算较为复杂,因为赔偿情况分多种,不同情形计算方式不同。 首先是工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可能包括医疗费(按实际花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12个月 )等。 若是交通事故等普通人身损害造成的十级伤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按收款凭证计算)、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标准算 )、护理费等。残疾赔偿金方面,若受害人在60岁以下,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60 - 75岁之间,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 - 年龄)×10%;75岁以上,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 总之,十级伤残赔偿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不同地区政策、个人具体情况都会影响最终赔偿数额。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工伤职工用于保障其再就业权益的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