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辞职6年后还有赔偿吗?
我之前受工伤鉴定为10级,后来辞职已经6年了。最近听说有工伤赔偿这回事,想了解下现在还能不能拿到赔偿,不知道过了这么久,法律上还支不支持我去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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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工伤10级,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然而,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时效。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辞职已经6年,时间上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仲裁时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赔偿请求。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时效的中断或中止。例如,你曾经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但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提及这些特殊情况。所以,综合来看,你在工伤10级辞职6年后再去主张赔偿,在法律程序上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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