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
我刚到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干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离职到底要提前几天告知公司呀?我担心提前的时间不对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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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提前三天告诉单位你要走,就能够合法地解除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通知”并没有严格限定形式,口头、书面等合理方式都行,但为了留存证据,书面通知更为稳妥。 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相对自由的离职选择权,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能正常办理离职流程,比如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不过要注意,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就擅自离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不便甚至损失,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会追究相应责任。 而且在离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以各种理由拖欠你试用期的工资。 另外,虽然一般提前三天通知就能离职,但如果用人单位和你有其他合法的约定,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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