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可以不提前一个月吗
我刚到公司不久,还在试用期,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辞职。听说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就想问问,试用期辞职的话是不是可以不提前一个月啊?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试用期辞职是可以不提前一个月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内,法律赋予了劳动者相对灵活的离职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需要像转正后辞职那样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里的“通知”,并没有严格要求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的。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后,若觉得不适合自己,能较为自由地选择去留,同时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给予了其一定时间来安排后续工作交接等事宜。不过,虽然法律规定只需提前三日通知,但从职业素养和后续可能的发展考虑,最好还是做好工作交接,让离职过程更加顺畅。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但要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劳动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