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6年员工是否有补偿?
我公司有个员工已经工作6年了,现在因为业务调整想辞退他。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给他补偿,要是需要补偿的话,标准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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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辞退工作6年的员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员工存在过错,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6年的员工,单位应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没有合理理由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对于工作6年的员工,单位要支付1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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