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扣1000元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要扣1000块钱。我觉得不太合理,但又不确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这种规定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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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扣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扣1000元一般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有权利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同时,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仅仅以员工提前一个月离职为由扣1000元,并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公司的这种扣款行为就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返还扣除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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