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工路上撞人该怎么赔偿?


在出工路上撞人如何赔偿,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说明,在出工路上撞人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分担。 其次,关于赔偿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撞人者需要对受害者的这些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关于出工路上撞人赔偿和单位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但如果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比如只是在去工作的路上,通常由撞人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提前做准备等特殊情况,也有可能认定为和单位有关。所以,具体是否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