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遇到驳回复审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说不符合规定。我觉得这个商标很有特色,不想就这么放弃。我不太清楚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和办法,也不知道该准备些什么材料,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展开


当商标遇到驳回复审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明确商标驳回复审的概念。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通常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要冷静分析驳回的理由。仔细研究商标局给出的驳回原因,如果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就需要分析近似的程度、自己商标的独特之处等。若认为驳回理由不充分,有必要进行复审,就要及时准备复审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复审申请书、证明自己商标具有显著性或不构成近似的证据等。证据可以是商标的使用情况、宣传推广资料、获得的荣誉等,以证明商标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辨识度。最后,将准备好的复审申请材料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提交后,要及时关注复审的进展情况,按照要求配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总之,遇到商标驳回复审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