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重整职工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最近听说企业要进行破产重整。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企业破产重整时职工有没有补偿呢?如果有,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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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重整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重整时职工是否有补偿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重整的概念。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企业破产重整的情况下,职工是有获得补偿的权利的。企业破产重整时需要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主要包括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补偿金的计算通常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职工要实现获得补偿的权利,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会有管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职工要及时关注企业的破产重整动态,配合管理人的调查工作。如果管理人列出的补偿清单存在问题,职工可以要求其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破产重整时职工通常是有补偿的,这些补偿是职工应得的合法权益。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范围,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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