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没喝酒有人死亡其余人是否要赔偿?
我参加了一次聚餐,大家一起吃饭,我没喝酒,结果有个人突然死亡了。现在死者家属要求我们其余人赔偿,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其余人到底有没有赔偿责任啊,需不需要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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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聚餐没有喝酒但有人死亡的情况下,其余人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过错责任原则”。这就好比在一件事情里,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害,那他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判断其余人是否要赔偿,关键看他们有没有过错行为。 如果其余人对死者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比如死亡原因是死者自身的突发疾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并且其余人在发现死者不适后及时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像拨打急救电话等,那么通常情况下其余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其余人存在过错行为,那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了。比如在聚餐过程中,有人明知死者身体不适或者有不宜过度劳累等情况,还强行劝死者参与一些可能加重其身体负担的活动;或者在死者出现不适症状后,其余人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延误了治疗时机,这种情况下其余人就可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聚餐没喝酒有人死亡其余人就一定要赔偿或者一定不用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其余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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