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致人受伤应如何赔偿?


在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致人受伤的情况下,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赔偿的范围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伤者因本次伤害所产生的费用,这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误工费则是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是指护理伤者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伤者经过鉴定达到了伤残等级,还需要额外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由于是故意撞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