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签合同被辞退了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被辞退了,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签合同还被辞退的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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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被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指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6个月都没签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您这6个月的30000元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您5个月(因为第一个月不用支付双倍)的工资,也就是25000元。 其次,关于辞退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您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正常经济补偿是一个半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就需要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最后,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样才能更顺利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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