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遭遇家暴该怎么赔偿?


在起诉离婚时,若一方遭受家暴,是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的。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在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中,遭受家暴的一方就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明确了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证据,比如医院的收费凭证、病假单等。 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由于家暴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痛苦进行的赔偿。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家暴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来说,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固定的标准,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 在起诉时,遭受家暴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比如,遭受家暴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就是很重要的证据;去医院就诊时,医院的病历和诊断证明能证明身体受到的伤害。 总之,起诉离婚时遭遇家暴要求赔偿,要依据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