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车撞人导致对方轻伤应该赔偿多少?

我骑电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了轻伤。我现在特别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赔多少钱。我想了解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的赔偿,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或者计算方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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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车撞人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电车撞人导致对方轻伤后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虽然电车不一定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在处理赔偿问题时,也会参考类似的责任划分原则。如果事故责任完全在电车一方,那么电车驾驶者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接下来,我们看看赔偿的具体项目。一般来说,造成对方轻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关于医疗费,它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依据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总之,电车撞人导致对方轻伤的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责任划分和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情况。每一起事故都有其特殊性,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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