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能得到多少赔偿?

我去超市买东西,回家后才发现买的食品已经过期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作为消费者能从超市得到多少赔偿呢?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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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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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来规范。 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里的“赔偿损失”通常是指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所支付的价款。而“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是在赔偿损失基础上额外给予消费者的赔偿。具体来说,如果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支付了100元,按照价款十倍计算,赔偿金就是1000元;若消费者因为食用该过期食品而遭受了身体损害等其他损失,比如去医院看病花费了500元,此时按照损失三倍计算,赔偿金就是1500元。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赔偿一千元。比如消费者只花了50元买了过期食品,按照价款十倍计算赔偿金为500元,但因为不足一千元,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赔偿一千元。这一规定是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促使商家保证所售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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