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伤害致人死亡应如何赔偿?

我家亲戚与人发生冲突,对方在冲突中不幸死亡。现在对方家属要求赔偿,我们都很慌,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也不清楚具体要赔偿哪些方面,希望了解一下人身伤害致人死亡赔偿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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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伤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人身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时,涉及到多方面的赔偿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类。一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二是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死者5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对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的补偿。依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进行了治疗,还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的赔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人身伤害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法律规定。在实际处理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赔偿的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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