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要怎样办理保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对应概念,其实就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肇事逃逸者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具体到肇事逃逸案件,如果肇事逃逸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第二步是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第三步是执行,如果同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肇事逃逸者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同时,即使获得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