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离婚后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在这段婚姻里我没有任何过错,是对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现在我想知道,离婚后我还能不能向对方请求赔偿?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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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离婚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请求赔偿的。这里所说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所以,无过错方离婚后若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没有超过相应的时间限制,是能够请求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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