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遇拆迁时会有补偿吗?


在探讨违建房屋遇拆迁时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建房屋。违建房屋,通俗来讲,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相关许可就建造的房屋。比如,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件就开工建设的房屋,都属于违建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违建房屋,原则上是不予补偿的。这是因为违建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正常的城乡规划和建设秩序。不过,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有些房屋虽然没有相关证件,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在过去,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一些房屋没有办理合法手续,但实际上是符合当时的政策和规定的。对于这类房屋,在拆迁时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再比如,有些违建房屋的形成是由于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比如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这种情况下,在拆迁时也可能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偿。 此外,如果违建房屋的建造人在接到拆除通知后,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主动拆除违建房屋,有些地方政府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适当的补偿,以鼓励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 所以,违建房屋遇拆迁时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你对自己房屋的情况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