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违建会给补偿吗?
我家这边要征地了,但是我家部分建筑被认定为违建。我不太清楚在征地的情况下,这些被认定为违建的建筑会不会给补偿。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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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过程中,违建是否给予补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违建。违建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而建造的建筑物和设施。比如,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私自建房,或者没有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房屋,都属于违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违建的建筑在征地时是不会得到补偿的。因为违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它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共利益和规划秩序。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建筑建造的当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或者存在政府部门的过错等因素导致建筑没有合法手续,那么在征地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比如,有些早期建设的房屋,由于当时规划管理不规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房屋符合当时的建设情况和政策导向,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得到一定补偿。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违建的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进行调查和认定,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建筑并非违建,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总之,征地时违建通常不予补偿,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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