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轻伤肇事逃逸该怎么赔偿?


在撞人轻伤后肇事逃逸的赔偿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赔偿主要涉及民事责任方面,也就是逃逸者需要对伤者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撞人轻伤肇事逃逸的情况,这些赔偿项目同样适用。 医疗费是指伤者为了治疗因事故造成的伤害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般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金额。 护理费是指在伤者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促进伤者身体恢复而给予的费用,一般会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虽然是轻伤,但如果伤者因此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和数额确定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撞人轻伤肇事逃逸的案例中,逃逸这一情节会加重逃逸者的责任,法院在判定赔偿数额时也会将其作为考量因素。所以,逃逸者应该积极主动地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