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和别人有个经济纠纷的官司,法院判决我胜诉了,对方得给我一笔钱。但我担心对方在执行前转移财产,想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可不知道有啥法律依据,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执行前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前财产保全,指的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保全措施。 这种保全措施是为了保障将来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顺利执行,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对财产保全相关事宜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比如对于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担保方式、保全措施的实施与解除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指引。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共同构成了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体系,为当事人在执行前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