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伤肇事逃逸了该如何赔偿?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碰了一下,对方受了轻伤,当时我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对方联系我要求赔偿,我想知道像这种轻伤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怎么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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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轻伤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而对于赔偿责任,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赔偿项目来看,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肇事逃逸者与受害者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总之,肇事逃逸并不能逃避赔偿责任,逃逸者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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