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谁可以盖章呢?
我公司在开发票的时候,对于该由谁来盖发票专用章不太清楚。是财务人员,还是开票人员,又或者是其他特定人员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到底谁有资格盖这个章。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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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发票专用章盖章主体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发票专用章的概念。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它是在发票开具环节确认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但该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由谁来加盖发票专用章。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负责开具发票的人员来加盖发票专用章。通常情况下,开票人员可能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为财务人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发票开具工作,他们熟悉开票流程和税务规定,能够确保发票的开具和盖章符合要求。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有财务人员才能盖章。如果企业有相关的内部规定,也可以指定其他人员进行盖章操作,但前提是该人员要经过相关的培训,清楚知晓发票盖章的要求和规范。例如,有些企业的业务部门人员在取得相关授权后,也可以进行发票的开具和盖章工作。
另外,企业为了保证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通常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发票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不管是由谁来盖章,都要严格按照企业的制度执行,以避免出现发票管理混乱或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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