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之后又同居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前夫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但之后又住到了一起。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闹得很僵,不知道这种离婚后又同居的情况,要是闹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和财产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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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又同居的关系并不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是被认定为同居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对同居关系进行专门的权利义务规定,因为它不同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婚姻关系。 对于财产方面的判定,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财产,比如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车辆等,在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如果无法明确出资比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若一方能证明某财产是其个人单独出资购买,那么该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家具,且有相关的购买凭证等证据,那么这家具就属于其个人所有。 在债务问题上,如果是为了双方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像共同生活期间的水电费、房租等,一般会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通常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和正常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判定原则一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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