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在一起生活以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同居关系,期间财产的分配也有相应规则。 首先,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该方所有。不过,如果另一方对取得该财产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那么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双方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份额。比如一方在做生意过程中,另一方帮忙打理店铺、照顾生活等,那么生意所得收益可能就属于一般共有财产。 其次,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比如两人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明确了各自出资比例,那就是按份共有该房产。 再者,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这很好理解,分开生活各自所得自然归自己。 另外,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等形式约定某些财产的归属,这样能避免日后纠纷。 法律依据方面,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离婚后同居财产分配的具体法律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等相关规定来处理 。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均不属于共同共有财产范畴,无法进行平均分配。并且,同居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并不必然归双方共同共有,像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等情况,都有明确归属。 如果双方对财产分配有争议,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同居关系: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