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再拆钢板还能获得赔偿吗


工伤赔偿后再拆钢板一般是有赔偿的。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包含多种情况。工伤鉴定是在被确认为工伤,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评估伤势,这里面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等多方面。通常所说的工伤鉴定,广义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评定,狭义主要指致残等级评定 。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拆钢板的手术如果是工伤治疗必要环节,那么其费用符合上述标准的话,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因为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在前次赔偿中有预留相关费用等特殊安排,则可能有所不同。而且,如果取钢板手术不是工伤治疗的必要环节,而是出于美容、舒适度等考虑进行的,这种属于二次手术情况,可能会影响二次手术的相关赔偿。 另外,如果拆钢板后身体状态发生变化,如疼痛加剧、出现并发症等,需要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评估后续赔偿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要么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钱,要么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不肯付,可让保险基金先垫着,回头再找用人单位要回。 相关概念: 工伤鉴定:在被确认为工伤,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估伤势,涉及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护理级别、辅助工具配置等多方面鉴定,广义含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评定,狭义主要指致残等级评定。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形成,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