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算借款还是赠予?
我和爱人打算买房,双方父母都出了一部分钱。现在我有点担心,如果以后婚姻出现问题,这部分钱的性质怎么算。是算父母借给我们的,还是直接赠予我们的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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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非常普遍,而这部分出资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予,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借款和赠予这两个概念。借款就是子女向父母借钱买房,之后需要按照约定把钱还给父母。而赠予则是父母把钱给子女,不需要子女还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有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了这笔出资是借款,并且约定了还款方式、时间等内容,那么一般会认定为借款。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也可以认定为借款关系。 要是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通常会先推定为赠予。不过,如果是在子女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一方的,那就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所以,当父母出资买房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能明确出资的性质。如果是借款,就签订借款协议;如果是赠予,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是赠予一方还是双方。这样在遇到问题时,就能依据明确的约定来处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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