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续约是否要给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到期不续约有的情况要给赔偿,有的不用,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我就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到期不续约公司得给我赔偿,哪些情况不用给,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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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给予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做出贡献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指的是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约,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原本给劳动者每月工资5000元,各项福利待遇也不错,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维持工资待遇甚至提高工资待遇来续约,而劳动者不同意,此时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赔偿。二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原本每月给劳动者5000元工资,合同到期后提出降到4500元来续约,劳动者不同意,这时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到期不续约是否要给赔偿,关键在于判断是哪一方提出不续约以及是否存在用人单位降低续约条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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