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需要给补偿金?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现在公司方面没说续签的事儿。我想了解下,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需不需要给我补偿金?要是我自己不想续签,又是什么情况呢?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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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指的是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或者公司虽然提出续签但降低了原来的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减少福利等,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都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就要看具体原因。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的条件,劳动者因此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支付补偿金,关键在于判断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不续签,以及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了原来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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