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我不太想续签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续签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呀?我就是想搞清楚从法律层面上,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得到赔偿,什么情况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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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单位已经给出了和原来一样甚至更好的条件,员工还是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没有过错,所以不用给员工赔偿。比如,原来工资是每月5000元,续签合同工资还是5000元甚至提高到5500元,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其他劳动条件也没有变差,员工却不想续签,单位就不用赔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愿意续签,单位存在一定责任。例如,原来每月工资5000元,续签时降到4500元,或者工作时间延长、工作强度增大等,员工因此不续签,单位就得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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