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到期不续约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约。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也没犯啥错。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到期不续约需不需要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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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不续约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终止这个概念。劳动合同终止就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当劳动合同到期,这就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常见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约,或者公司提出续约但降低了原来的劳动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减少福利等),而你不同意续约,那么公司就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不同意续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提出和你续约,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都和原来一样或者更好,但是你自己不想续约了,公司就不用给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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