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听同事说公司可能不打算和我续签。我在这工作挺久了,要是公司不续签,我能得到赔偿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司有没有义务给我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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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说说赔偿的概念。这里所说的赔偿,在法律上叫经济补偿,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结束可能遭受的一些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又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来的条件和你续签合同,但是你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用给你经济补偿。例如,原来你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条件都不变,公司提出继续和你签合同,你拒绝了,那公司就不用补偿你。 要是公司不打算和你续签合同,或者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比原来差,比如降低了工资待遇、增加了工作强度等,而导致你不愿意续签,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就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以,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赔偿,关键看公司是否维持或提高原来的续签条件。如果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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