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可能不打算续签。我在这公司工作挺久的,也挺担心之后的生活。我想知道,要是公司真不续签了,我能拿到补偿吗?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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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合同终止补偿的基本概念。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面临一个新的选择,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就可能涉及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提高、工作环境和岗位等方面也没有变差,主动提出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在判断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时,关键要明确是哪一方不愿意续签,以及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有没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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