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约到期是否不用给赔偿?
我和公司的工作合约快到期了,不知道公司要不要给我赔偿。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也一直认真工作。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工作合约到期后,公司是不是就不用给赔偿了,什么情况下给,什么情况下不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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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约到期后是否需要给予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一笔钱,来弥补劳动者因为一些情况可能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反,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提出和你续签合同,薪资待遇不变甚至提高了,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也没有变差,但是你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给你经济补偿。 所以,工作合约到期后是否给予赔偿,关键要看是哪一方不愿意续签以及续签条件是否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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