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开离职证明,再进行离职体检吗?
我在准备离职,和公司协商过程中,对于离职证明和离职体检的先后顺序有些困惑。公司方面好像更倾向于先开离职证明,可我担心这样会影响到离职体检相关权益。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到底能不能先开离职证明再做离职体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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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可以先开离职证明再进行离职体检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给劳动者的用于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的书面凭证。它的主要作用是为劳动者后续寻找新工作、办理社保转移等事项提供证明。而离职体检则是部分特定行业或岗位,为了确保劳动者在离职时身体健康状况,排查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等问题而进行的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只是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出具离职证明以及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的时间要求,对于离职体检和离职证明的先后顺序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离职证明的办理需经与雇主协议确定后,可在离任前完成。通常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签发,并须在15天内完成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事宜,劳动者还应依照协议规定,妥善办理工作交接。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先开离职证明再进行离职体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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