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入职三年单位没购买保险应该如何赔偿?

我入职一家单位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单位一直没给我买保险。我现在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单位这种行为该怎么赔偿我呢?我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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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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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入职三年单位都没有购买保险时,员工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和权益的。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单位不买保险的行为会面临行政上的处罚。 对于员工的赔偿方面,我们分不同的保险来具体说明。 养老保险: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员工未来的养老待遇。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这三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若因单位未缴纳导致员工无法享受正常的养老保险待遇,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一般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医疗保险:在此期间,如果员工因病就医,由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那么单位需要承担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费用。比如员工看病花费了一定金额,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可以报销一部分,这部分报销的钱就应该由单位来支付。 失业保险:如果员工因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在符合失业条件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需要赔偿员工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损失。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保险: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因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各项费用。 生育保险:如果女员工在这期间生育,因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入职三年,单位需要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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